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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

2014-12-02 09:23:00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各镇党委、政府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开发区党工委、管委会,市有关部门:
    根据省相关工作要求,及镇江市委办、市府办镇办发(2014)42号《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意见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,更好更直接地为困难群众服务,我市将全面推进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建设工作,具体采取先进行试点,后全面推开的方法,现拟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。
    一、 明确试点目标要求
    市慈善总会今年下半年组织在开发区车站社区、马陵村试点,年底前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成立到位。各镇(街道、区)选择一个村(社区),明年一季度组织试点,明年3月底前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成立到位。
    通过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,探索有效促进基层组织建设,完善社会救助体系,推动慈善进村入户,形成互帮互助慈善机制,使弱势困难群众得到更直接更及时帮助的途径和方法,为在我市全面建设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积累经验,寻找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。
    二、 明确试点时间步骤
    试点工作时间为今年11月初至明年3月底。试点工作步骤主要有四个阶段:
    1.准备工作阶段,试点村(社区)制定建立慈善工作站的实施方案,召开村(社区)领导班子会议,统一思想认识,明确目标要求,理清工作思路,落实工作责任,制定相关文件、制度、材料等。
    2.宣传发动阶段,通过村(社区)宣传栏、广播、公开信及上门入户等形式,深入村(社区)区域内的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、村(居)民家中,广泛宣传建立慈善工作站的目的、意义、作用,深入动员大家积极参与慈善,为试点工作营造浓烈氛围。
    3.组织募捐阶段,组织动员本村(社区)范围内的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、在外经济能人和村(居)民踊跃捐款,全力做大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资金盘子。尤其要大力弘扬人人可慈善的理念,着力提高村(居)民捐赠的参与率,切实打造全民慈善,真正使慈善文化深入百户千家。
    4.成立大会阶段,主要是召开慈善工作站成立大会,推选工作站机构人选,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现场捐赠,新当选站长及上级慈善组织领导讲话等议程。
    三、 明确试点慈善工作站性质
    1、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是所在镇(街道、区)慈善分会的工作机构,在村(社区)党组织和村(社区)委会的领导下,在上级慈善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名称为XX镇(街道、区)慈善分会XX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。
    2、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站长一般由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或村(社区)委会主任兼任,副站长可由热心慈善公益事业、在群众中威信较高、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现职村干部或退(职)休老同志担任,也可选聘符合条件的村(居)民担任。副站长主持工作站日常工作。工作站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,一般由村(社区)会计或其他定额补贴干部担任。
    3、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要确保做到“六有”即,有组织、有基金、有制度、有工作人员、有办公场所、有档案管理。标牌由市慈善总会统一提供,设在工作站办公场所醒目位置。
    四、 明确试点慈善工作站职责
    1、协助配合上级慈善组织在本村(社区)开展各项慈善工作。
    2、开展慈善宣传,普及慈善文化,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。
    3、多渠道、多形式募集慈善资金,为开展村级慈善救助创造必要条件。
    4、收集并上报本村(社区)范围内的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信息,为市慈善总会、所在镇(街道、区)慈善分会救助项目的制定、实施提供依据,负责上报各类慈善救助申请的初审,配合上级慈善组织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。
    5、按照相关救助办法对本村(社区)范围内的困难群众开展慈善救助活动。
    6、组织指导志愿者队伍,开展经常性慈善公益服务。
    7、做好慈善档案管理,募捐、救助、宣传、义工等项工作都要有活动记录和台账资料。
    五、 明确试点慈善工作站资金募集渠道
    试点建立的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主要从以下方面募集资金。一是组织动员本村(社区)区域内的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捐款。二是组织动员本村(社区)内外的经济能人和有实力的爱心人士捐赠。三是组织动员本村(社区)普通村(居)民,本着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”的互助互济精神,开展慈善捐赠活动,多措并举,切实有效地募集慈善资金。
    六、 明确试点慈善工作站资金管理办法
    1、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募集的捐款,开具由市慈善总会提供的全省统一的慈善事业捐赠收据,汇入市慈善总会账户。
    2、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募集到的慈善资金,由工作站按规定使用,但在使用救助资金时需提出申请,按规定经审批后实施。
    3、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捐赠资金,必须用于救助本村(社区)特殊困难村民或居民,也可用于资助本村(社区)慈善超市和公益项目建设,不得挪作他用。
    4、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每季度应公示一次慈善资金收支情况,接受本村(居)民的监督。
    5、各镇(街道、区)慈善分会,要加强对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财务管理的检查监督,每半年检查一次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    七、 明确试点工作站慈善救助程序
    1、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应根据量入为出和公开透明的原则,制定年度救助计划,明确救助对象、条件和标准,提高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    2、试点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主要应对本村(社区)范围内,遭逢大病、灾祸等突发性、特殊性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性救助,也可对其他困难情况予以救助,对因工作站实力所限难以救助的,可以报送分会或总会救助。
    3、严格审核审批程序,申请救助的对象应向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,由慈善工作站负责初审,按救助职责范围分别报送工作站、分会、总会审核审批后予以救助。
    4、加强监督管理,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要设立慈善信息公示栏,及时、准确、详细的向社会公布善款募集、救助情况,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。
    八、 明确试点工作要求
    1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建立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,是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方法,是密切基层组织与群众联系的纽带桥梁,是解决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的平台载体,是促进村风民风好转的重要途径。做好试点工作对于在全市推进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的建立,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各镇(街道、区)慈善分会、组织人事、民政部门和试点村(社区)都要提高思想认识,将慈善工作站试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
    2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试点村(社区)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工领导具体抓,切实抓紧抓好慈善工作站试点建立工作。各镇(街道、区)慈善分会、组织人事、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,指导试点村(社区)做好制定实施方案、宣传发动、组织募捐、成立大会等各阶段的工作,确保村(社区)慈善工作站建设试点的顺利开展。
    3、切实强化协调配合,要通过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,营造良好氛围;组织人事、民政部门要搞好相关服务;慈善总会要全程加强工作指导,形成工作合力,使得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,为我市全面推开村级慈善工作站建设创造良好条件。
 
 丹阳市委组织部    丹阳市民政局    丹阳市慈善总会 
2014年12月2日
      点击下载文件: /uploadfile/2015/0409/20150409093129979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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